对于认真做好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
报告2006—200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办发[2006]30号《对于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湘办发[2006]33号《对于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意见》的要求,请各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填写《91制片厂果冻传媒天美传媒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件,附件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并于3月17日前交至院组织部,咨询电话8325436。
组织部
2009年3月12日